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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氣地景
空氣氛圍
此一方案之中,建築設計乃是空氣流動的表述,而空氣流動則定義為具備可居住性的通風氣流。建築作為對空氣的描繪,而其性質能夠以速度、流量、運動、推進來表述。並且其擷取能夠被詩意地或空間性地轉化,進入建築議題領域之中。自一開始,平面即根據對空氣流動的管理需求而設計,並將每小時的空氣換新成為主要考量。內部空氣的流通乃是由以下因素的特定比率所決定:空氣的使用、使用者數量、使用者於空間中的停留時間、以及其實體活動的程度。一個使用者稀少或不甚活動的空間將只需較低空氣更新率;而一個較為密集或活動較劇烈的空間則需求較高的空氣更新速率。為了據此設計建築之平面與剖面,我們計算出不同用途空間之空氣更新率如下表:
空氣更新率 | |
門廳 儲藏室 廁所 衣帽間 運動廳 浴室 |
4 倍/小時 10 倍/小時 15 倍/小時 20 倍/小時 25 倍/小時 30 倍/小時 |
建築於此被設計為空氣的連續流動;而多個空氣流動又將聯合形塑整體空間的空氣流動。平面因此是漸進式地發展,並依據氣流累加的設計,流動於較低更新率的地方(較少使用者聚集,或擁有較低肌肉活動量的區域)與較高更新率的區域(較高更新率指出較高密度的聚集或更為使力的活動程度)。
團隊
Jérôme Jacqmin, Andrej Bernik, Caroline Spielvogel, Jeanne Guerin客戶
Rhône-Saône Développement, Art Entreprise Georges Verney-Carron地點日期
Docks, Rambaud Quay, Lyon, 2008^